现代名家

第一章 总 则

这将是第一个名字:陆丰市书法家协会

第二条 本会由陆丰市行政管理区域内及外地、陆丰籍书法家、书法教学理论、研究、教育资源工作者重要组成;是为振兴经济发展陆丰市书法文化艺术事业而自愿组成的、学术性、非营利性企业社会主义组织。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公德,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两个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与地方文化艺术交流,振兴和发展禄丰市文化事业。

第4条。 协会由陆丰市文艺界联合会和陆丰市民政局负责经营指导和监督管理。

会场的第五条位于陆丰市区。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业务范围:

(一) 组织、开展学习书法的理论进行研究和学术文化交流;

(2)组织,组织书法,论文,研究比赛和展览;

(三) 组织、开展书法文化艺术教育教学、培训及人才进行培养、推荐;

(四)編集、出版作品、新聞、雑誌;

(五)组织和代表陆丰市书法业对外交流、友好、联展等有关合作事宜;

(六)开展理事会的其他业务活动。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会会员包括陆丰市及陆丰籍外地书法家,书法教学理论进行研究发展教育资源工作者。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会的成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拥护本会章程;

(B)也加入了理事会;

(三)在本协会业务领域具有一定的能力和水平。

第九条,会员手续: (作品二件,为本人在会所内收藏的文件,免费装裱)

(一)提出申请,并获得入学要求。

(二) 填写会员登记表提供发展所需数据资料;

(C)将通过常设进行讨论;

(四) 由理事会可以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与本会的活动;

票(b)的存在,当选和投票;

(3),以接收所述优先级业务将出现;

(四) 对本会的批评建议和法律监督权;

(五)自愿加入和自由退出;

其他合法权益(SIX)的成员。

第11条成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合法权利和利益的;

(三) 完成本会直接交办的任务;

(四)按照规定缴纳年度会费;

(五)向本会推荐人才。

第十二条会员书面退学应该意愿的通知,并交回会员证。会员不交纳会费连续两年,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信息如有触犯我们国家相关法律和严重违本会章程的行为,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进行表决可以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会最高国家权力管理机构是全市会员可以代表大会。会员企业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订协会章程;

(ii)选举及罢免立法会议员;

(三)审议报告和理事会的财务报告;

(四) 决定终止事宜;

(五) 决定企业其他国家重大事宜。

国会成员市第十五条超过职工代表的三分之二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全市会员可以代表大会第届五年。因特殊教育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相关主管财务部门以及审查并经过学生社团信息登记企业管理国家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去一年。

第十七条理事会员代表大会的机关由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18条. 理事会的职能和权力是:

(一)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 选举和罢免国家主席、副主席、秘书长;

(C)在大会召开制备;

(四) 向会员可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企业财务管理情况;

(五)决定接纳和罢免成员;

(六) 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发展主要技术负责人的聘任;

(七)将领导机构的工作;

(八) 制定内部控制管理会计制度;

(九)编制年度工作计划;

(十)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九条理事会须有成员的三分之二出席方能召开,决定必须经过批准是在2/3成员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至少可以每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情况以及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技术形式召开。

今年将是二十常务理事会。一个由若干名理事会副主席主席,秘书长一人,数名组成的执行委员会的执行董事,在闭会期间理事会第十六条行使(一),(当选三),(五),(六),(七),(八),(九)期限的职权范围,责任不超过三分之一的董事人数的理事会(常务理事) 。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就是以上政府常务理事出席方能成功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进行表决可以通过这样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具备下列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必须是在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 任职人员年龄不超过65周岁;

(四)文化层面,并与书法相当的专业知识;

(五) 未受过剥夺政治经济权利的刑事责任处罚;

(六)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工作;

(七)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第24条理事会,副总统,五年秘书长任期的主席。这将是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因特殊情况,延长任期须经国会成员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查报告,为服务之前备案的社团登记管理机关。

第二十五条 本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如超过国家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可以通过,报业务部门主管企业单位内部审查并社团登记制度管理公司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会长,副会长,五年秘书长任期的第26条。 (主席,副主席,秘书长不得超过两届的术语),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任期。 2/3以上的会员代表受大会,投票的成员,报审批部门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的批准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 本会主席为本会降低法定主义代表人。本会提高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公司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 本会主席为本会降低法定代表人。本会主席通过行使进行下列基本权利:

(一) 负责本会的全面发展工作;

(B)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三) 检查企业会员代有大会,理事会或常务机构理事会通过决议的落实发展情况;

代表理事会(d)签署重要文件;

(五) 代表本会出席中国社会实践活动。

第二十九条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主持协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B)坐标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工作实体;

(三) 提名副秘书工作以及本会办事服务机构发展主要技术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的专职工作人员;

(五) 处理以及其他企业日常事务。

第五章资产管理与使用原则

第30条协会的资金来源:

(一) 会员会费;

(二) 社会捐赠;

(三) 政府资助;

(四)开展创收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

(五) 利息收入;

(六) 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 本会按照我们国家发展有关法律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基金的第32条的范围内的业务发展必须用于章程和职业发展,而不是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建立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协会应当设置具有职业资格的会计师。 会计不能兼任收银员。 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会计人员调离职务时,必须向接管人办理交接手续。

本会的资产管理第35条必须做国会的状态成员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属于国家拨款来源或社会捐赠,资助的资产,必须接受审计机关向社会公众的监督,并以适当的方式的情况。

第三十六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我们必须接受社团登记企业管理国家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可以组织的财务内部审计。

本会,任何单位或个人的资产第37条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 本会专职管理工作进行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其他国家对事业建设单位的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本会章程修正案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大会(或大会)审议。

宪法的修改第40条,必须在15天之内后,国会通过了审批,由主管部门采取批准后生效,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

后终止和终止程序的财产处置第七章

第四十一条 本会完成企业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公司分立、合同等重要原因我们需要通过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一个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组织终止动议,应当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批。

第四十三条 本团体终止前,须在企业业务部门主管工作单位及有关国家机关指导下中国成立清算管理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事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经济活动。

第四十四条 本会随着经济团登记信息管理国家机关进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的目的和组的机关下。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须全市会员可以代表大会进行表决系统通过。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理事会。

宪法第48条采取从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